一、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国仁、丁刚毅
委 员:黄河燕、胡昌振、牛振东、贾云得、石 峰、祝烈煌、薛静锋、奚英伦、谭毓安、盖珂珂、任好盼
二、奖学金名额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20人,其中等额推荐13人,差额推荐7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8人,其中等额推荐5人,差额推荐3人。
三、评奖范围
滚球体育app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滚球体育app与科研院所等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之间联合培养的研究生也可申请。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和学术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参评研究生学术成果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发表第一或第二层次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CCF推荐的B类及以上的学术会议最佳论文视作第一层次);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发表第一或第二层次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CCF推荐的B类及以上的学术会议最佳论文视作第一层次)。层次划分以《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校学位[2016]16号)、《计算机类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重点(顶级、重点)期刊目录》、《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2019》、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在线平台2019(www.fenqubiao.com)为准;
2、研究生以本人为第一/第二申请人获得国家/国际授权发明专利;
3、获高水平国际、国家级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排名前三;或者获高水平国际、国家级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二等奖,排名第一;
4、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有证书);
5、作出特殊贡献,荣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
(三)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申请和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四)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上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上学年课程考试或开题、中期考核等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通过者;
3、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4、参评学年研究生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超出学制年限和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五、申请人排名确定办法
总分计算办法为:
总分=学习成绩绩点*10+学术成果加分+社会活动加分。
(一)学习成绩绩点
平均成绩绩点=Σ(各门课程成绩点数*学分)/总学分(分数成绩和绩点数的换算如下:90-100分=4.0;85-89分= 3.7;82-84分="3.3;78-81分=3.0;75-77分=2.7;72-74分=2.3;68-71分=2.0;64-67分=1.5;60-63分=1.0;60以下=0)。
(二)学术成果加分
1、成果加分要求
(1)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和表彰应为学生在校期间的获得的,需以“北京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申请和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并再次申请者,同一成果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一经查出,取消研究生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
(2)各项成果和表彰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授权的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等。同一论文被不同期刊或不同会议论文集收录时,按最高加分类别加分一次。发表在增刊上的论文不加分。会议论文以会议召开日期为准。
(3)第一作者为研究生导师、第二作者为研究生本人的论文,可视同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论文,可视为1/N篇论文(N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人数);研究生为通讯作者的论文不能视同第一作者。
2、成果加分规则
(1)论文加分
由所发表的论文级别与篇数来确定加分总和。其中,单篇论文量化指标由基础分和附加分构成:
1)基础分计算方法:
①第一层次论文积40分;
②第二层次论文积25分;
③第三层次论文积8分。
2)附加分计算方法:
ESI高被引论文积20分。
(2)科研获奖加分
|
国家级 |
省部级 |
一等奖 |
48 |
24 |
二等奖 |
36 |
12 |
三等奖 |
24 |
6 |
(3)创新竞赛获奖加分
竞赛目录参考《研究生高水平创新竞赛列表》(附件5),所有奖项必须出具相关获奖证书。所获奖项为个人奖时,加分分值为相应获奖等级的最高加分分值。
|
一等奖 |
二等奖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一名 |
|
第一层次 |
24 |
12 |
6 |
12 |
第二层次 |
12 |
6 |
3 |
6 |
第三层次 |
8 |
4 |
2 |
4 |
(4)国家/国际发明专利
以北京理工大学为第一授权单位获得国家/国际授权发明专利1项计8分。
(三)社会活动加分
1、研究生干部加分
社会职务 |
校研究生会主席,校研究生会副主席,院研究生会主席 |
院研究生会副主席、部长 |
各专业负责人研究生会工作人员 |
最高加分分值 |
2 |
1 |
1 |
2、党支部书记、组委、支委加分
职务 |
书记 |
组委 |
支委 |
最高加分分值 |
1.5 |
1 |
1 |
研究生社会活动加分可累加,但加分上限不得超过3分。研究生干部加分由主管领导及辅导员考核加分,加分分值=职位最高加分分值*考核百分比(≤1)。党支部负责人参考院党委办公室出具的考核情况表,加分分值=职位最高加分分值*考核百分比(党办出具)。
六、申请及评审时间节点
自愿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在9月25日12:00-10月11日12:00期间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北理云(online.bit.edu.cn),点击“一站式填报”(使用方法详见附件1),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10月11日12:00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仅保存无效),生成并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4:2020年国家奖学金证明材料要求)在10月12日12:00之前交至软件楼202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杨文犀老师处,《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2020年国家奖学金证明材料清单》(附件2、3、4)压缩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wenxi@bit.edu.cn,邮件主题为“国家奖学金+博/硕+学号+姓名”。
10月12-27日:学院依据研究生提交的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及北理云《一站式填报系统》中的参评成果组织评审。学院在完成评审后应将评定结果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其他事项
1、参评2020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基本信息取自研究生管理系统,手机和邮箱取自注册中心(login.bit.edu.cn),论文成果数据取自论文认领系统,申请者在奖学金申报填写页面进行论文认领后,点击“论文同步”导入论文列表并删除不用于本次申报的论文。参评成果以系统中填报的有效成果为准。申请者需登录北理云《一站式填报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及成果申报,未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学院将不受理其申请。
2、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需以“北京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各项成果产出和表彰的计算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授权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等。会议论文以会议召开日期为准。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并再次申请者,同一成果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一经查出,取消研究生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
3、第一作者为研究生导师、第二作者为研究生本人的论文,可视同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论文,可视为1/N篇论文(N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人数);研究生为通讯作者的论文不能视同第一作者。
4、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5、获奖者应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获奖收获总结。学院评审委员会需对获奖研究生的表现进行跟踪和评估,学校评审领导小组也将对学院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估。